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、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树牢纪法意识,规范日常行为,维护社会良好秩序,永仁县纪委县监委采取“先曝光、后核查、再处理”的方式,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、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,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:
殷远云,中共党员,永定镇大坝村委会新房子村民小组村民,2022年8月1日21:5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起学庭,中共党员,宜就镇拉利坪村委会大嘎村民小组村民,2022年8月1日21:12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。
欢迎广大干部、群众提供线索,予以监督。